企
业
产 权 交 易
一、企业产权的概念及开展企业产权交易的意义
企业产权包括国有(集体)企业的整体或部分产权;国有(集体)控股和参股的公司制企业中的国有(集体)股权(上市公司流通股除外,下同);公司制企业的企业股权或资产以及事业性单位的产权或资产。
开展企业产权交易,有利于经济结构调整,推动国有资产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有利于引进资金、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加快经济发展。
二、目前国内产权交易开展情况及我省现状
日前,北京、深圳、上海、陕西、长沙等地已经陆续出台了有关产权转让的管理办法,授权当地的技术产权交易机构开展产权交易相关业务。其中,北京、陕西、长沙等地分别以政府令的形式颁布了企业产权交易的有关规定,明确规定国有集体产权转让必须进场交易。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已于2002年3月经深圳市政府同意,开展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登记托管业务。上海技术产权交易所于2002年12月经上海市政府研究同意,由上海市国资办、市科委、市产权管理办公室、市工商局四部门联合批复,成立了上海非上市股分公司股权托管中心。该所拟将300多家非上市股分有限公司的股权进行托管,同时开展转让与交易业务。
我省开展产权交易时间较早,淄博、济南、青岛、威海等市地都有曾经开展过企业产权交易,后因种种原因进行清理整顿,停止了交易活动。经省政府同意,山东省科技厅、山东省体改办于2001年底共同批准设立了山东技术产权交易中心,从事技术产权转让业务,同时在企业产权交易方面做了新的探索。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入,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后,存在于竞争性领域的大量国有资产急需退出,众多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及民营科技型企业的股权、知识产权需要通过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方式进行转让。这都为企业产权交易的开展创造了条件。目前我省企业产权交易管理办法即将出台,企业产权交易活动将很快展开。
三、如何进行企业产权交易
国有产权(不包括上市公司)交易应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进行,禁止场外交易。产权交易的可以采用竞投转让、招标转让、拍卖转让、协议转让以及其他合法的交易形式。交易双方应按规定向产权交易机构提供有关资料,确保所提供资料的真实、准确、合法、有效,并接受产权交易机构的审查监督。交易完成后,交易双方可凭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产权交易合同及产权交易凭证等有关资料到相关部门输产权变更手续。非国有产权交易可参照国有产权交易办法执行。